您所在的位置: 未成年人保护 > 司法前沿 > 典型案例 > 正文

甲某诉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法官联合调解员为留守儿童开展线上家庭教育指导

甲某诉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法官联合调解员为留守儿童开展线上家庭教育指导

基本案情

原告甲某年仅10岁,居住在西南偏远地区,学习成绩优异。因父母忙于生计,工作不稳定,其自幼与姨父姨母生活在一起。由于家人网络安全意识不足,缺乏对未成年人用网行为的监督管理,仅在2022年国庆假期期间,甲某私自使用家人的微信、支付宝在某视频网络平台进行信用卡充值打赏消费,金额高达7万余元。甲某的监护人认为该大额充值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已充值的款项。

审理情况

法院审理期间,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审理中,法院发现甲某长期在姨父姨母家中生活,父母及成年共同居住人缺乏对甲某用网行为的监督管理,且对个人支付宝、微信银行卡密码保管不当,导致甲某可以轻易发起网络支付。法院遂向甲某的父母及姨父姨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其树立教育引导子女健康上网的意识,引导其形成健康的用网习惯,加强陪伴,预防其沉迷网络;选择适合未成年人的服务模式和管理功能;提升个人网络安全意识及用网能力,管理好家庭及个人上网设备,保管好银行卡,对网络支付设置必要的支付密码并妥善保管。

典型意义

近年来,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的网络沉迷及网络大额消费问题引发关注。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涉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纠纷中,许多未成年人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存在自身网络素养不足,对个人电子设备、身份信息、银行卡及支付软件密码保管不当,对未成年人用网行为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本案中,法院及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家长在“首互未来”线上家庭教育平台接受专业课程学习,有利于家长提升自身网络素养,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此外,法院还建立起家庭教育指导跟踪反馈机制,通过与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义务人建立微信群,定期跟踪未成年人用网和学习生活动态,并通过进行谈话、发放问卷等方式,及时跟进了解学习情况,督促他们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推荐分辨率:1600*900及以上  推荐浏览器:IE10及以上版本、或 Chrome、Firefox浏览器
版权:北京互联网法院所有  京ICP备2000941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