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规定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度北京互联网法院每名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案件数量上限向社会公告如下: 每名人民陪审员2023年度参加审判案件数量上限为30件。 特此公告。
北京互联网法院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