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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搭建全国法院首个线上家庭教育平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基本案情

原告张某是一名小学生,在放假期间,张某父母在未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未选择适合未成年人的服务模式和管理功能、未采取有效消费管理措施的情况下,将张某母亲个人手机交予张某使用,使得张某以其母名义注册某直播平台账号,在无需输入支付密码的情况下即得以在网络平台对游戏直播进行充值打赏,仅6天打赏1万余元。张某的监护人认为该大额充值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已充值的款项。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期间,张某本人线上出庭说明情况,证明充值确由其本人实施,后张某的父母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撤回起诉。案件审理中,法院发现张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将个人手机交予未成年子女使用,但不关注使用时间及内容,且对个人支付账户保管不当,反映出存在对未成年子女关注不足,自身网络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致使张某一定程度沉迷网络。法院遂向张某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其教育引导子女健康上网,加强亲子陪伴,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并在法院线上家庭教育平台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学习掌握主要直播平台的“青少年模式”使用指南、提升家长网络素养及孩子自我管理能力方面的相关课程。  

典型意义

近年来,未成年人在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等平台大额充值打赏纠纷不断引发关注。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涉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纠纷中,许多未成年人的家长存在自身网络素养不足,对个人电子设备或支付密码保管不当,对未成年人用网行为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本案就是这样一起典型案件,法院发现上述问题后及时向张某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其尽快提升自身网络素养,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为进一步提升网络保护家庭教育水平,法院还结合涉网案件特点,与相关研究机构共同创设全国法院首个线上家庭教育平台,包括健康上网、网络法治、家庭教育三个板块,集合来自司法机关、高校等研究机构、有关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不同领域提供的专业课程及主要互联网平台的“青少年模式”使用指南,切实为家庭安全用网提供智力支持,本案即是依托该平台,帮助监护人提升网络素养的实例。此外,法院还建立起家庭教育指导反馈机制,通过与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义务人进行谈话、发放问卷等方式,及时跟进了解学习情况,督促他们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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