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9月1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举办了少年法庭挂牌成立后的第二个主题开放日,邀请北京理工大学附属中学的40余位师生走进北京互联网法院,上好“开学法治第一课”。
来到北京互联网法院,同学们参观了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在线诉讼体验区,浸入式体验了各项司法高科技。
在综合审判三庭(少年法庭)经雯洁法官的带领下,同学们现场领略了网络法庭、区块链应用、AI虚拟法官等精彩内容,直观感受到了互联网司法的智慧与高效。
作为开放日活动的重要环节,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少年法庭)的伊然法官为同学们带来了“提升网络素养 共建清朗网络空间”的主题法治课。
“同学们平常都在什么时间使用手机?一般使用手机的哪些功能?”伊然法官以生活中的小问题切入,结合手机功能的迭代升级,延伸到互联网发展带来的好处和问题,一步步引导同学们思考、讨论自己对网络世界的了解和认知。
伊然法官提醒同学们,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在网络世界中,也要遵守秩序与规则。在使用网络时不能触及法律底线,同时也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遇到网络侵权时,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随后,孙铭溪法官结合即将于今年1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向同学们介绍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提醒同学们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同时,她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网络保护专章,就未成年人游戏充值、直播打赏、网络欺凌等问题对同学们进行讲解,并与同学们就“短视频”侵权、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针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处理未成年人个信息要经过监护人同意并制定专门处理规则”问题,孙铭溪法官根据相关法条内容作出了解释:“未成年人信息保护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首先,父母等监护人要提高自身网络素养,谨慎分享或同意分享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适时行使拒绝权。其次,平台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身份认证,不断优化“青少年模式”,在收集、处理信息时要遵循必要且合理性原则。最后,即使是在青少年使用模式下的平台,在收集、处理未成年人信息时也要通过显著的提示方式取得监护人的同意,在未取得明确同意的情况下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权限。”
对于“未成年人能开直播吗”问题,孙铭溪法官回答:“绿色、健康的未成年人上网环境需要社会共同营造。平台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身份认证和权限管理,不断优化“青少年模式”。家长和学校也要积极行动,主动引导未成年人合理分配上网时间,尤其家长要妥善保存上网密码、支付密码,培养孩子广泛的兴趣爱好,树立正确的网络观念。”
针对“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络欺凌”问题,孙铭溪法官给出了提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禁止网络欺凌行为,并列举了具体的行为方式,同时还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通知-删除”义务,这是保护网络欺凌受害者的重要途径。国家、社会、企业、学校和家庭应当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清朗健康的网络环境,提升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懂得如何面对网络中“看不见的拳头”,并从我做起,拒绝网络暴力,不让任何人成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
通过本次法院开放日活动,同学们收获良多,学习了许多关于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知识。同学们纷纷表示,要努力提升自己的法治素养,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小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