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颜影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番茄视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中润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京0491民初23753号 北京字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番茄视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2024年8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线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互联网法院
刊登日期: 2024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