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网络化
审理智能化
司法规范化
互联网购物合同纠纷,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在互联网上展示并发出要约,买受人通过互联网检索信息并作出购买承诺,双方形成合意而订立买卖合同,因该合同的签订或履行而引发的纠纷。
互联网购物合同纠纷,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在互联网上展示并发出要约,买受人通过互联网检索信息并作出购买承诺,双方形成合意而订立买卖合同,因该合同的签订或履行而引发的纠纷。互联网服务合同纠纷,是指因网络服务商给消费者提供通路以使消费者与因特网连线的中介服务或者提供内容服务的合同而引发的纠纷。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是指通过互联网实施侵害人格权行为以及通过互联网实施侵害其他民事权利或权益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在同一案件中,原告指控被告实施的侵权行为既在互联网上实施,又通过非互联网途径实施的,属于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互联网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是指网络作品(以数字化形式创作,且首次公开发表在互联网的作品,如网络小说、网络电影、网络游戏等,不包括计算机软件程序)的权属、侵权纠纷,以及侵害非网络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因互联网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包括因互联网服务管理、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互联网安全管理等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纠纷,以及与履行互联网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责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纠纷。
因互联网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包括因互联网服务管理、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互联网安全管理等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纠纷,以及与履行互联网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责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纠纷。其中“互联网服务”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设备服务、互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中介服务、互联网存储空间服务、网站内容服务、互联网广告服务、互联网产品服务(包括提供互联网产品的服务和通过互联网提供传统产品的服务)等。
互联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签订及履行均完成于互联网的,因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金融借款合同而引发的纠纷。
互联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签订及履行均完成于互联网的,因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金融借款合同而引发的纠纷。互联网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签订及履行均完成于互联网的,因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或小额贷款公司借小额款项,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小额借款合同而引发的纠纷。小额借款合同为50万元以下(包括本数)。
产品责任侵权纠纷,是指在网络购物中,因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生产、销售缺陷产品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有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危险的,因主张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承担侵权责任而引发的纠纷。
网络域名纠纷,是指网络域名合同纠纷及网络域名权属、侵权纠纷。包括网络域名注册合同纠纷、网络域名转让合同纠纷、网络域名许可使用合同纠纷、网络域名权属纠纷、侵害网络域名纠纷。
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在互联网领域实施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提起诉讼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涉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纠纷
起诉前请准备好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等。
未注册的,请按照注册须知依法注册后登录。一证通账号和北京律师协会账号可以直接登录。
阅读起诉须知,了解互联网法院受理范围,选择纠纷类型,在线填写或上传起诉状,进行网上立案。
等待法院立案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微信、系统消息等多种方式告知。
立案后,在案件中心在线交纳诉讼费、查收送达文书、递交材料、举证与质证、参加网上庭审、在线接收裁判结果,享受全流程网上诉讼的便利。
查收法院送达的应诉短信通知、案件关联码、《诉讼服务告知函》。
未注册的,请按照注册须知注册后登录。一证通账号和北京律师协会账号可以直接登录。
进入案件中心,进入“我要应诉”,输入案件关联码关联案件,补充个人信息。
进入“我要应诉”页面,就应诉案件在线提交答辩状或提起反诉。
在案件中心在线接收起诉状及证据、查收送达文书、递交材料、举证与质证、参加网上庭审、在线接收裁判结果,享受全流程网上诉讼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