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八月八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对吴丽艳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天津八月八商贸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京0491民初132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互联网法院
刊登日期: 2025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