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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关于增设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撤销北京铁路运输法院设立北京互联网法院的批复》(法〔2018177号)和十二届市委常委会第80次会议精神,设立北京互联网法院,按照区人民法院级次单独设置。北京互联网法院设置内设机构8个,包括政治处(机关党委)、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一庭、综合审判二庭、综合审判三庭、执行局、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北京互联网法院下属单位数量1个为北京互联网法院本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司法解释的规定,北京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北京市辖区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网络购物合同、互联网金融借款合同、著作权权属及侵权纠纷等十一类涉互联网第一审民事、商事、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30人,实有人数124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4672.10万元,比上年减少2041.91万元,下降12.2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211.72万元,比上年增加486.86万元,增长3.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05.9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5.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4%

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797.81万元,比上年减少178.79万元,下降1.28%,其中:基本支出7153.6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1.85%;项目支出6644.2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8.1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205.92万元,比上年减少27.59万元,下降0.19%。主要原因:年中发生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96.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公共安全支出12986.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13%;教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05%;卫生健康支出389.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22年度决算12986.5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70.23万元,下降0.54%。其中:

“法院”2022年度决算12986.5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70.23万元,下降0.54%。主要原因:年中发生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2、“教育支出”2022年度决算0.0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0.29万元,下降100.00%。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2年度决算0.0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0.2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2022年受疫情影响,培训工作减少,经费降低。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2年度决算420.9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29.86万元,下降6.6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2年度决算405.31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25.45万元,下降5.91%。主要原因:2022年行政编人员增加数小于预计数,经费支出减少。

“抚恤”2022年度决算15.5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4.41万元,下降22.05%。主要原因:年度内牺牲病故人员抚恤支出少于年初预算。

4、“卫生健康支出” 2022年度决算389.06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2022年度决算389.06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153.6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9.48万元,比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3.14万元减少23.6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决算数0.00万元,与 2022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财物统管后,因公出国(境)费用统一安排在市高级法院。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5.50万元减少5.50元。主要原因:2022年因疫情等原因我院无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19.48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37.64万元减少18.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用2022年决算数和预算数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无车辆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19.48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37.64万元减少18.16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因疫情等原因我院公务用车较少,车辆维修保养支出减少。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6.5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8.2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4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35万元。2022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0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367.45万元,比上年减少74.21万元,减少原因:2022年因疫情影响,公务活动减少,相对应公用经费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4.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4.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79.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9.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0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6.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4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度车辆18台,312.8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6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029.08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 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9.公共安全(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四、中央对北京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本部门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

附件:北京互联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x

   北京互联网法院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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